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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 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 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7浏览量: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

      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 年)》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有关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 案(2025—2030 年)〉的通知》(教督〔20251 号)要求和山西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233 号)有关精神,我厅结合 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制定了《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 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 年)》,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高等职 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专项 工作领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开展评价工作 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充分认识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形成全员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条件保障。各校要对照评价指标体 系,全面梳理办学条件短板,精准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办学 基础条件。要重点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训等方面的 建设,为提升关键办学能力提供坚实保障。

三、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各校要严格按照实施方 案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各项 任务,确保评价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 展。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所有填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山西省教育厅

                        2025 9 11




      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

     ( 2025—2030 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 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 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 改革总体方案》有关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学校督导评估 体系,形成办学能力评价及结果运用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全 省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学 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 年)》,结合山西省高等 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及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 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23 3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提升高等职业学 校关键办学能力核心目标,以评定向、以评促建、以评督改、提 质增强。推进国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落地,推动高等职业学 校办学条件托底、改善、提升, 促进教育教学深化改革,引导我 省高等职业学校聚焦服务“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 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战略,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 教育与区域经济深度融合,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以适配新质生产力成长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 适应性和吸引力,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培 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师德师 风建设和工匠精神培养,坚持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将思政教育 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人才培养始终,引导学校把思想政 治教育贯穿于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等技术技能培养各环节,推动 学校把思想政治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 全面发展。

(二)坚持标准引领。对标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推 动贯彻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等相关标准落 地实施,发挥相关标准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按照教育部要 求,构建部省两级各司其职,全面覆盖、规范务实、协同推进的 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体系,确保价值取向一致、制度实施 持续、结果实质等效。

(三)坚持产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引导  高职学校结合地域特点、产业行业特色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引导多元主体 共同参与,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 位融合,为增强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四)坚持持续改进。推动高职学校以现代质量文化为先导,树立质量和责任意识,建设完善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落 实高等职业学校办学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办学行 为实时监测、及时反馈、按时整改,实现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 量的持续提升。

(五)坚持数字赋能。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 合、周期性评估与常态化监测相结合等方式,深度挖掘使用常态 监测数据,开展智慧评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科学评价、靶向评价,切实减轻学校负担, 提升评价效率与质量。

三、评价期限及范围

本轮评估从 2025 年起实施,原则上在 2030 年内完成。全省 所有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具备专科层次人才培养资质的其他 类型办学机构全部纳入评价范围,应评尽评。新设置学校的评估 时间安排在自有毕业生起至有三届毕业生前。

四、评价内容

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 测和教学工作评估两部分内容。

)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

省教育厅依托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 集与管理平台,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 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 号)精神, 以《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试行)》为基准参照,聚焦办学条件重点方面,结合山西省高职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山 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办法》(附件 1 ),对我省高等职 业学校办学条件及发展趋势实施常态监测,在保障适应学龄人口 变化对学位增设要求的基础上,确保高等职业学校守住办学条件 底线,保障基本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高等职业学校教学 工作评估的重要方面和后续整改的重要依据。本评估周期内,各 校每年均要形成《办学条件常态监测报告》,于当年 11 月底前上 报省教育厅。

(二)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

省教育厅根据我省高等职业学校实际,依据《高等职业学校 教育教学关键要素评估国家基本框架》(以下简称《国家框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 95 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 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 年)的通知》(教职成〔20251 号) 等文件精神,在保证相关量化指标不低于《国家框架》要求的前 提下,结合我省实际,对内涵及观测点进行补充细化,形成《山 西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件 2)。通过评估, 引导高等职业学校与合作企业,聚焦专业、课程、教材、师资、 实习实训等教学关键要素,深化教学改革,增强主要专业(群) 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适配性,提升办学能力。

五、工作流程

一)学校申请。学校根据我省评估安排,于当年 1 底前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纳入年度评估计划。

(二)开展培训。根据申报评估计划,省教育厅和计划参加 评估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参与组织实施的工作 人员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方法。

(三)学校自评。 学校根据实施方案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 开展自评工作,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评估工作领导小 组,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结合学校实际,制订自评工作方案。 学校根据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总结成绩、凝练特色、 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持续改进。自评结束后,形成 XX 学校办学条件常态监测报告》和《XX 学校教学工作评估 自评报告》,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并上报省教育厅。

(四)专家评估与考察。包括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两个阶段。 根据学校办学实际从评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评估专家 组,专家组一般 7 9 人,其中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 2 人,外省 专家不少于 2 人,设专家组组长 1 人、秘书 1 人。

1.  材料评审。评估专家通过重点查阅、审读学校办学条件 监测报告和学校自评报告、评估信息数据、佐证材料等相关材料 开展评估,掌握被评学校的总体情况,并提出需要入校考察核实 的具体问题和事项。

2.  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结合材料评审,进校考察 23 天, 可通过深度访谈、随机听课、查阅材料、考察座谈、专业剖析等 形式进行全面考察,聚焦主要专业(群)教育教学关键要素,发现人才培养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与学校进行深度沟通交流, 推动学校改进教学工作。评估专家组根据数据监测、材料评审和 现场考察情况,形成XX 学校专家组评估报告和专家组评估建议结果。

(五)结论认定与反馈。专家组在现场考察结束后一周内上 XX 学校专家组评估报告和专家组评估建议结果,专家组评估 建议结果分为“通过”“待复评”“暂缓通过”三种。

1.  通过。《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中 5 重点监测点无不达标,20 个基本监测点中有≤4 个不达标的,《山 西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86 项评估标准中≤17 个不达标的为“通过”。

2.  待复评。《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中 5 个重点监测点无不达标,20 个基本监测点中有≥4 ≤8 个不达标 情况的;或《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86 项评估标准中有≥17 个且≤34 个不达标情况的为“待复评”。

3.  暂缓通过。《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中

5 个重点监测点中有不达标项目的,或20 个基本监测点中有≥8 个不达标的;或《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86 项评估标准中≥34 个不达标的为“暂缓通过”。

XX 学校专家组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经省教育厅审定后,以 正式文件形式向学校及其举办方(者)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六)整改及核查。结果为“通过”的学校对照反馈意见, 形成详细整改方案报省教育厅,在一年内完成整改,提交整改报告。结果为“待复评”的学校对照反馈意见,形成详细整改方案 报省教育厅,并在一年内完成整改并接受复评。结果为“暂缓通 过”的学校对照反馈意见,形成详细整改方案报省教育厅,并在 两年内完成整改,重新申请评估。

省教育厅对学校整改情况组织适当形式的核查,以确保整改 取得实效。

(七)结果应用。按照教育部要求,应发挥好评估结果的导 向作用,指导、督促学校及其举办方(者)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对于评估结果为“通过”的院校,在全省推 广其经验,加大在生均经费奖补、改善办学条件奖励、招生计划、 专业建设、评奖评比等方面支持力度。对于评估结果为“暂缓通 ”“待复评”的学校,在整改期内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并采 取暂停备案新设专业、暂停申报省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等限制措 施;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学校及其举办方(者)进行问责。

六、条件保障

一)组织保障。山西省教育厅负责我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 能力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与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联合组建、分级 管理评估专家库,制定专家抽取、使用规程,根据学校办学实际 从评估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评估专家组。指导学校开展自 评,组织实施专家评估与考察,审定通报评估结果,检查各学校 评估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二)机制保障。在工作过程中着重把握办学能力评价的全面性、客观性、有效性,监测与评估协同开展,形成“硬件监测 +软件评估”双轨机制。办学条件监测注重守底线、摸家底,教 学工作评估注重强内涵、提质量,体现不同行业特点和不同办学 主体的事实差异,实事求是做好评价工作。

(三)经费保障。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工作专项 经费,不向评价对象另行收取费用。坚决杜绝向被评学校转嫁成 本,从源头杜绝利益关联。通过独立经费保障评价过程公正性, 确保评价工作可持续发展。

(四)纪律保障。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工作实行信息 公开制度,遵循从简高效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不搞多头重复入校评 估,切实减轻学校负担。评价工作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 社会的监督,确保“阳光评价”。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 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 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附件:1. 《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办法》

2. 《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3. 2025—2030 年高等职业学校评估计划表》




附件 1



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办法



为建立健全高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体系,形成办学能力评 价及结果运用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全省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 校办学能力,确保本轮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工作的顺利 实施, 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 2025—2030 年)》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 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 ), 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监测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所有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具备专科 层次人才培养资质的其他类型办学机构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二、监测时间

2025 年起至2030 年,本轮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工作 周期内每年开展。

三、监测实施

省教育厅依托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 集与管理平台,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 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 号)有 关精神, 以《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试行)》为基准参照,聚焦办学条件重点方面,结合山西省高职学校实际情况, 对我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及发展趋势实施常态监测。各校 每年均要形成《办学条件常态监测报告》,并于当年 11 月底前 上报省教育厅,在此基础上,形成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年度办 学条件监测情况报告。

四、监测指标

《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由校园建设、 教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保障等 4 个一级指标,21 个二级指 标和 46 个监测点组成。46 个监测点中,5 个为重点监测点,20 个为基本监测点,21 个为动态监测点。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监测点

单位

标准值






建设





1.校园占地

1. 校园占地面积

150

2. 学校产权面积 *

平方米

见说明

3. 非学校产权面积(独立使用)*

平方米

见说明

4. 非学校产权面积(共同使用)*

平方米

见说明

5. 生均占地面积

平方米/

见说明

6.生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

平方米/

见说明

2.生均宿舍

7. 生均学生宿舍面积

平方米/

6.5

3.生均教学行政用房

8.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平方米/

见说明







教学 条件






4.图书资源

9. 图书资源总量 *

见说明

10. 其中:纸质图书总册数 *

见说明

11. 其中:数字资源量 *

见说明

12. 生均图书

/

见说明

13. 生均年进书量

/

见说明



5.信息化建设

14. 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

8

15. 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

Mbps

1000

16. 无线网络覆盖 *

/

见说明







6.仪器设备

17.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

见说明

18.  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

%

10





7.实训条件

19. 校内实训基地数量 *

见说明

20. 其中:省级以上实训基地数 *

见说明

21. 其中: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数 *

见说明

22. 生均校内实训基地工位数 *

见说明

23. 校外实训基地数量 *

见说明

24. 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企业数 *

见说明



















队伍

8.专任教师配备

25. 专任教师数量 *

见说明







9.兼职教师配备

26. 兼职教师数量 *

见说明

27. 其中:校外教师数量 *

见说明

28. 其中:行业导师数量 *

见说明

29. 兼职教师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

%

30


30. 行业导师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


%

25(其中,

民办学校:

50

31. 行业导师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课时 占学校专业课总课时比例

%

15

10.外籍教师配备

32. 外籍教师数量 *

见说明

11.生师比

33. 生师比

/

见说明

12.银龄计划

34. 银龄教师数量 *

见说明

13.“双师”型专业 课专任教师配备

35.“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 比例

%

50

14.专职辅导员配备

36. 专职辅导员与全日制学生数之比

/

1 200

15. 师配备

37.专职思政课教师与全日制学生数之

/

1 350

16. 教师配备

38.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全日制学 生数之比


/

1 4000

且至少配备 2 人。



17. 教师职业能力

3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 比例

%

15

4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专任 教师的比例

%

20







41.专业课教师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例*

/

/



18. 企业经历

42. 满足每年至少累计 1 个月参与企业 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或者每五年企业 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 6 个月的专业课教 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



%



100%



保障

19. 生均财政拨款

43. 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

/ /

12000


20. 教学日常经费支出

44. 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 /

1200

45.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比

%

13

21.获得人社部门就业专 项经费

46.学校就业经费中获得人社部门就业专项 经费占比*

%

见说明

注:标“☆”的监测要点为重点监测点;标“*”的监测要点为动态监测点;其它为基本监测点。

五、监测结果运用

对于 5 个重点监测点,重点研判其达成情况,作为确定评 估结果的重要依据;对于 20 个基本监测点,研判其达成情况, 对学校办学条件基本状态做出判断,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举 办方保障办学“门槛”、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依据;对于 21 个动 态监测点,仅进行监测预警,不作达成评判,为教育行政部门 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参考。

对于监测点存在不达标情况的,学校应在当年山西省高等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情况报告中逐项说明,提出切实整改措 施与完成时限,尽快补齐短板,达到标准;学校和评估专家组 要高度关注,要将存在不达标情况的监测点,作为高等职业学 校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方面和后续整改的重要依据,通过整改, 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高等职业学校守住办学条件底线,保障教 育教学质量。


六、监测指标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说明



【指标一】校园建设

1. 校园占地

指标来源:《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普通高等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学校产权面积是指学校具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所 占用的土地面积。含学校体育场、绿化用地,不包括校园外学 校拥有的农场、林场及校办工厂等土地面积。

(2)非学校产权面积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不属于学校 产权的占地面积,分为学校独立使用或共同使用。独立使用: 是指学校独立使用的不属于学校产权的土地面积。 共同使用: 是指学校与其他方面共同使用的不属于学校产权 的土地面积。

(3)校园占地面积=学校产权面积+ 非学校产权面(独立使 )

(4)全日制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 留学生专科在 校生数+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附设中职班在 校生数

(5)生均占地面积=校园占地面积/全日制学生数

(6)生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室外与室内体育场地设施面积 之和/全日制学生数

标准值:

(1)综合、师范、民族院校生均占地面积≥54 方米/生,工、 农、林、医学院校生均占地面积≥59 平方米/生,

语文、财经、政法院校生均占地面积≥54 平方/生,体育 院校生均占地面积≥88 平方米/生,艺术院校生均占地面积≥88 平方米/生。

(2)基本类生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室外≥4.7 平方米/生,室 ≥0.3 平方米/),发展类生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室外≥5.6 平方米/生,室内≥0.4 平方米/生)。生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单 一选项)分为“未达到基本类生均体育场 地设施面积”“达到 基本类未达到发展类生均体育场地设施 面积”“达到发展类生 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高职学校一般应达到基本类生均体育场 地设施面积要求。

2. 生均宿舍

指标来源:《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学生宿舍面积包括居室、盥洗室、厕所、活动室、辅导 员及管理人员用房等。非学校产权的学生宿舍(公寓)只填报 独立使用建筑面积。

(2)全日制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 留学生专科 在校生数+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设中职班 在校生数

(3)生均学生宿舍面积=学生宿舍面积/全日制学生数

3.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

指标来源:《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 场所、专用科研用房、体育馆、艺术场馆、会堂等。行政用房 包括校行政办公用房和学院办公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校 级党政办公室、会议室、校史室、档案室、文印室、广播室、 接待室、网络中心、财务结算中心。

(2)全日制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 留学生专科 在校生数+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设中职班 在校生数

(3)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面积+ 政用房面积)/全日制学生数

标准值:综合、师范、民族院校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 平方米/生,工、农、林院校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 平方米/ 生,医学院校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 平方米/生,语文、财 经、政法院校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 平方米/生,体育院校生 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 平方米/生,艺术院校生均教学行政用 房面积≥18 平方米/生。

【指标二】教学条件

4. 图书资源

指标来源:生均图书来源于《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 指标》,生均年进书量来源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图书包括纸质图书和数字资源。

纸质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的纸质 书籍。

数字资源包括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学位论文及音视频等, 试用的数字资源和免费使用的数字资源及随纸本书刊所配的光 盘以及非书资料等不作为数字资源计量。数字资源折合后计入 图书资源总量,且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图书资源总量的 40%

其中, 电子图书是指统计纳入馆藏目录可供使用的电子图 书的数量,包括与图书类似的出版物,如研究报告、会议论文 集、标准等以全文电子图书数据库形式和按单种挑选订购的电 子图书。电子图书 1 种算 1 册,不同数据库包含的同种书分别 计算。

电子期刊是指统计纳入馆藏目录可供使用的全文电子期刊 的数量,包括与期刊类似的连续出版物等以全文电子期刊数据 库形式和按单种挑选订购的全文电子期刊。中文电子期刊每种 每年算 1 册,外文电子期刊每种每年算 2 册,不同数据库包含 的同种期刊分别计算。

学位论文是指统计纳入馆藏目录可供使用的电子版学位论 文的数量,包括本校原生的和付费购买的学位论文等以全文学位论文数据库形式和按单种挑选订购全文电子版学位论文。1 1 册,不同数据库包含的同种学位论文分别计算。

音视频包括自建的和付费购买的音视频资料,音视频资 源按累计时长计算,时长 1 小时参照 1 册图书计算。




图书






T =纸质图书总册数

T =数字资源量=电子图书(册)+ 电子期刊(册) +学位论 文(册)+音视频(小时)(音视频 1 小时算 1 册电子图书)

(2)折合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 留学生专科在校 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在校生+成人业余在校生数*0.3+成人 函授在校生数*0.1+附设中职班在校生*0.75

(3)生均图书=图书资源总量/折合学生数

(4)生均年进书量=当年新增图书量/折合学生数 标准值:

(1)综合、师范、民族院校生均图书≥80 /,工、农、林 院校生均图书≥60 /生,医学院校生均图书≥60 /生,语文、 财经、政法院校生均图书≥80 /生,体育院校生均图书≥50 / 生,艺术院校生均图书≥60 /生。

(2)综合、师范、民族院校生均年进书量≥3/生,工、农、 林、医学院校生均年进书量≥2 /生,语文、财经、政法院校生 均年进书量≥3 /生,体育院校生均年进书量≥2 /生,艺术院 校生均年进书量≥3 /生。凡折合在校生超过 30000 人的高校, 当年进书量超过 9 万册,该项指标即为满足要求。

5. 信息化建设

指标来源: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来源于《职业院校数字校 园建设规范》,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来源于《普通高等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指校园网对外出口带宽之和, 网络 出口包括中国电信出口、中国网通出口、教育科研网出口等。 对于建立校园网的,填写校园网对外出口带宽之和(通过城域 网形成逻辑校园网的,按学校接入城域网带宽填写);对于没有 建立校园网但已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按学校连接互联网的带宽 之和填写。校园网络应采用成熟的千兆及以上以太网络技术和 设备,核心和关键网络应安全稳定可靠。

(2)全日制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 留学生专科 在校生数+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设中职班 在校生数

(3)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教学用计算机台/ 日制学生数)*100

(4)无线网络覆盖(单一选项)分为“全部”“部分”“无”。

6. 仪器设备

指标来源: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来源于《职业学校办 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普通 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指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 建经费、校内部门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的耐用时间在一年 以上,单价 1000 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应纳入仪器 设备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科研、实 验、实习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

(2)全日制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 留学生专科 在校生数+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设中职班 在校生数

(3)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 全日制学生数

(4)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当年新增教学科 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当年新增 教学科 研仪器设备值)*100%

标准值:

(1)综合、师范、民族院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000 /生,工、农、林院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000 /

医学院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000 /生,语文、财经、 政法院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000 /生,体育院校生均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000 /生,艺术院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 设备值≥3000 /生。

(2)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低于 1 亿元的高校,当年新增教学仪 器设备值≥10%;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 1 亿元的高校,当年新增 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 1000 万元,该项指标即为合格。

7. 实训条件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校内实训基地数指学校建在校内的实践实训基地数(包 含校内实验实训室、省级以上实训基地、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 其中,省级以上实训基地数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立项建设的实 训基地数。校外实训基地数指校企合作建立在企业内部的实训 基地数,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企业数指校外实训基地依托企业数。

(2)全日制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 留学生专科 在校生数+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设中职班 在校生数

(3)生均校内实训基地工位数=校内实训基地工位数/日制 学生数

【指标三】师资队伍

8. 专任教师配备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专任教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 例》规定的高等教育学校教师资格,学校根据《关于高等学校 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聘用的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学为 主型岗位和教学科研型岗位人员。

9. 兼职教师配备

指标来源:兼职教师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来源于《职 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23 ),行业导师占专任教师总 数比例、行业导师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课时占学校专业课总课 时比例来源于《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 和基本要求(试行)》(2021 年)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兼职教师包括校外教师、行业导师。其中,校外教师是 指聘请外校或外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 条例》规定的高等教育学校教师资格,聘期在一学期以上,从 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其他学校退休教师和本校退休教师。 行业导师暨行业企业一线兼职教师,是指学校按照聘用流程, 聘请的校外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无教师资格证但参 与协助教学工作的高技能人才,聘期为一学期及以上。聘请校 外教师和行业导师经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原则上聘请校外教 师和行业导师总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2)兼职教师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兼职教师数/兼职 教师总数*100%

(3)行业导师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行业导师数/兼职 教师总数*100%

(4)行业导师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课时占学校专业课总课时 比例=行业导师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课时/学校专业课总课时*100%

10. 外籍教师配备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外籍教师:是指由学校聘任、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 工作类居留证件、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外籍人员。

11. 生师比

指标来源:《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折合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 留学生专科在 校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在校生+成人业余在校生数*0.3+ 人函授在校生数*0.1+附设中职班在校生*0.75

(2)折合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校外教师数*0.5+行业导师 *0.5+外籍教师

(3)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折合教师总数

标准值:综合、师范、 民族院校生师比18,工、农、林 院校生师比18,医学院校生师比16,语文、财经、政法院校 生师比 18,体育院校生师比 13,艺术院校生师比 13

12. 银龄计划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银龄教师是指根据《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鼓励高水平 行业特色型高校退休教师参与, 申请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 职称, 申请参与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 育领域的线下银龄教师年龄一般应在 70(含)岁以下。

13.“双师”型专业课专任教师配备

指标来源:《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 “双师”型专业课专任教师为符合《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基本标准(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 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 )所设条件的 专业课专任教师。

(2)“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 “双师”型教 师数/专业课教师总数*100%

14. 专职辅导员配备

指标来源:专职辅导员与全日制学生数之比来源于《普通 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17 ),《中国教育监测与评 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 年版)》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专职辅导员是指在专职从事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支部)副书记、学工组长、团 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高等学校可以从优秀专任 教师、管理人员、研究生中选聘一定数量兼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

(2)全日制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 留学生专科 在校生数+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设中职班 在校生数

(3)专职辅导员与全日制学生数之比=(专职辅导员数+兼职 辅导员数/3/全日制学生数

15. 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

指标来源:专职思政教师与全日制学生数之比来源于《新 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2020 年)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专职思政课教师是指承担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和研究职 责的专职教师,人事关系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思政课教研部

(2)全日制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 留学生专科 在校生数+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设中职班 在校生数

(3)专职思政课教师与全日制学生数之比=专职思政课教师 /全日制学生数

16. 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

指标来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全日制学生数之比来 源于《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 年)《全 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 2025 年)》(2023 年)。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指在开设有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 课或设立了心理辅导室的学校里专门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不兼 任其他学科教学的教师。

(2)全日制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 留学生专科 在校生数+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设中职班 在校生数

(3)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全日制学生数之比=专职心理 健康教育教师数/全日制学生数

17. 教师职业能力

指标来源: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来源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

专任教师的比例来源《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研究生学 位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100%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副 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100%

(3)专业课教师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比例=专业课教师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人数/专业课教师总数*100%

18. 企业经历

指标来源:《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高等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所有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 1 个月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 基地实训,或者每五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 6 个月。

【指标四】经费保障

19. 生均财政拨款水平

指标来源:《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 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 2014352 号)。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 高等职业教育”中,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 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按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 折算的平均水平。

(2)全日制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 留学生专科 在校生数+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设中职班

在校生数

(3)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财政生均拨款收入/日制学生数 20.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指标来源:《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 和基本要求(试行)》(2021 年)。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 不包括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 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 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 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 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2)折合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 留学生专科在 校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在校生+成人业余在校生数*0.3+ 人函授在校生数*0.1+附设中职班在校生*0.75

(3)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当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折合 学生数

(4)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比=教学日常运行支出/(经常性预 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 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 学费收 入)*100%

21.人社部门就业专项经费

指标来源:《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社〔2008269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 号)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获得人社部门就业专项经费是指学校就业经费中从人社 部门获得的经费,学校就业工作总经费是指学校就业工作经费 支出总和。

(2)获得人社部门就业专项经费占比=学校获得人社部门就 业专项经费/学校就业工作总经费



附件 2

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5 个一级要素,15 个二级要素,29 个观测点,86 项评估标准)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要素内涵及观测点

评估标准

基本佐证材料












1. 专业











1.1 专业 建设


1.对接区域产业布局、行业产业链 及发展设置专业,主要专业(群) 体现行业、地方特点和学校办学定 位。


1.专业设置对接区域产业布局和行业产业链发展,有 一定数量的专业匹配区域重点产业。

2.主要专业(群) 体现行业、地方特点和学校办学定 位。


1.区域产业行业规划

2.主要专业(群)对应的区域产业行业调研报告 3.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等体现办学定位的文件

4.学校专业(群)与区域产业对应情况表

2.有明确的专业设置标准和程序, 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按 照国家《专业目录》《专业简介》 351 年调整或适时更新专业。

3.有明确的专业设置标准和程序。

4.专业设置过程中,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 5.按照国家《专业目录》《专业简介》每35年调整 或适时更新专业。


1.学校专业设置相关制度

2.学校近 5 年新设置专业资料

3.学校专业动态调整制度及相关资料



3.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坚持产教融 合、校企合作建设专业,主要专业 (群)资源配置、学生规模与学校 办学定位的匹配度高、社会认可度 高。




6.专业建设规划科学,任务完成率高。

7.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专业,执行情况好。 8.主要专业(群) 资源配置、学生规模与学校办学定 位的匹配度高、社会认可度高。


1.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及执行情况

2.校企合作协议、产业学院建设、牵头或参与组 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开放 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等相关资料

3.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学徒制培养的相关资料 4.主要专业(群)近 3 年在校生人数及专业(群)

师资、实训教学条件等资源配置清单 5.主要专业(群)社会认可度佐证资料






4.主动适应数字化、智能化、高质 量的新要求,专业结构与产业布局 协调,重点发展产业急需专业,结 合产业技术突破、工艺改进、业态 升级等情况改造升级现有专业,及 时开设新专业(方向),培育孵化 新兴专业,主要专业(群)非本地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预警”或“限 制发展”的专业。

9.主动适应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的新要求,专业 结构与产业布局协调。

10.根据专业优化调整“三张清单”,重点发展产业急 需专业,结合产业技术突破、工艺改进、业态升级等 情况改造升级现有专业,及时开设新专业(方向), 培育孵化新兴专业。

11.主要专业(群)非本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预警” “限制发展”的专业。



1.学校专业(群)与本地产业对应情况表

2.专业优化调整“三张清单”(专业信息清单、 特色专业群清单、20252027专业调整清单) 3.专业改造升级资料,新增专业资料

5.具备高技能人才培养所需的教学 场所、师资队伍和设施设备等条件 和保障,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 有效。

12.各专业教学场所、师资队伍和设施设备等条件符 合专业教学标准。

13.教学管理制度健全,且有效运行。

1.专业教学场所、师资队伍和设施设备(实训基 地)资产清单

2.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1.2 人才 培养

6.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 人,实施三全育人,坚持五育并举, 注重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 神培养。

14.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三全育 人,坚持五育并举,注重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 精神培养。

15.学生无重大违法犯罪事件。

1.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制度文件

2.学校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工作制度及相关资

3.有关奖惩记录文件


7.落实国家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编制要求,培养目标明确、培 养方案合理,实施规范,修订及时。


16.落实国家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要求, 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 订制度。

17.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范,修订及时、执行严格。

1.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 订制度 2.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 订过程资料 4.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8.坚持校企协同育人,行业企业 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校企 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与中国 特色学徒制培养;实践教学学时 不少于总学时的50%,学生岗位 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2


18.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相关管理 制度。

19.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 养、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等。

20.实践教学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 50%,学生在实习 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 6 个月。

1.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相关管理 制度

2.校企合作协议及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学徒 制培养协议等相关资料

3.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实践教学计划及安排、实习考核记录、学生 实习日志









1.3 就业 状况


9.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强学生就 业创业能力培养,积极争取市场、 社会促就业资源,尤其是主动对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促就业专 项, 毕业生半年后就业去向落实 率、主要专业对口就业率 3“红黄 ”提示学生专业点招生调减及相 关工作落实到位。



21.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 22.积极争取市场、社会促就业资源,尤其是主动对 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促就业专项。

23.毕业生半年后就业去向落实率达到 80%以上。 24.主要专业对口就业率达 50%以上。

25.“红黄牌”提示学生专业点招生调减及相关工作 落实到位。


1.学校就业创业相关制度

2.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开设和创新创业大赛相 关资料

3.学生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资料

4.访企拓岗、就业招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 统促就业专项等资料

5.学校各专业近 3 年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主 要专业对口就业率明细表

6.学校“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相关资料










2. 课程



2.1 思政 课程

10.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思政课 程建设;落实培养让党放心、爱国 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 人的要求,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开齐开足思政课程。


26.学校党委(党组织)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思 政课程建设,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听课、调研、指 导,并为学生讲授思政课。

27.思政课建设工作系统、规范。

28.按规定开齐开足思政课程、国家安全教育等课程。

1.学校党委会专题会议纪要

2.学校领导授课、听课记录(备查)、调研工作资

3.思政课建设工作方案、年度总结及相关资料

4.思政课、国家安全教育课课程教学计划、课程 表等教学相关资料





2.2 课程 建设

11.课程设置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 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 符合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 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能够支撑 培养目标达成。

29.各专业课程设置符合国家专业教学标准,校本特 色课程符合学生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

30.课程标准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课程内容、目 标能够支撑培养目标达成。

1.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学校编制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等 3.课程标准

12.结构合理,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 少于总学时的 1/44 ;专业课程对接 职业岗位(群) 要求,突出实践性 和递进性;选修课程体现专业和区 域特色 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 10%5

31.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 1/4,体美劳等 国家规定课程开设齐全。

32.专业课程对接职业岗位(群)要求, 典型工作任 务与职业能力明确,突出实践性和递进性。

33.选修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 10%,体现专业和区 域特色。




1.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3.课程内容反映真实工作任务和 工作过程,对接职业岗位(群)能 力要求,绘制能力图谱;根据产业 发展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反映相关 领域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新 方法。

34.课程内容反映真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对接职 业岗位(群) 能力要求,绘制能力图谱。

35.根据产业发展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反映相关领域 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36.注重课程资源建设,有校级及以上在线精品课程、 职教金课等。



1.主要专业岗位能力分析的过程资料 2.授课计划、教案等资料(备查)

3.精品课、金课、资源库等建设成果

14.全面实施课程思政,深入挖掘 具有职业特征和行业特色的思 政元素,推进课程思政与思政课 程同向同行。

37.制定课程思政实施方案并全面实施。

38.建立思政课教师与专业教师协同备课机制,深入 挖掘具有职业特征和行业特色思政元素,推进课程思 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


1.课程思政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 2.课程思政典型案例






2.3

教学

与评

15.坚持因材施教,利用数字技术改 进教学方法,推行项目教学、案例 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 专业课程广泛采用“学中做、做中 ”。

39.运用数字技术改进教学方法。

40.采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 学等教学方法。

41.专业课程广泛采用“理实一体化”等教学模式, 实现“学中做、做中学”。


1.教案(备查)

2.教师运用数字技术开展教学活动相关资料

3.采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 教学等教学方法的课程统计表



16.建立教学质量标准,多元主体参 与教学评价,常态化实施教学质量 监控,评价结果运用于教学改进。


42.设立教学质量管理机构。

43.建立了教学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多元主体参与教 学评价。

44.常态化实施教学质量监控,开展教学检查、听课、 评教、评学等。

45.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并运用于教学改进。



1.教学质量管理机构及人员

2.教学质量管理文件及教学质量标准相关资料 3.教学质量监控过程资料

4.评价结果反馈意见及改进资料

















3. 教材







3.1

教材

管理

与选



17.落实国家教材管理有关规定,党 委(党组织)对教材负总责,建有 教材工作委员会、教材管理制度并 运行有效。


46.党委(党组织)专题研究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教材管理工作规定,强化教材管 理。

47.建有教材工作委员会。

48.制定教材管理制度并运行有效。



1.党委(党组织)关于教材管理的会议纪要 2.教材工作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相关文件

3.教材管理制度及执行过程资料


18.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政课程教材、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重点教材,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职 业教育优秀教材、规划教材,专业 课程主要选用校企合作编写正式 出版的教材。


49.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政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 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50.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优秀教材、规划教 材。专业课程主要选用校企合作编写正式出版的教 材。

51.教材选用严格落实“凡选必审”要求。




1.教材选用统计表

2.教材选用程序及要求、选用过程、选用结果公 示及备案情况、教材使用效果及核查情况资料





3.2 教材 开发


19.校企联合创作编写教学材料,创 新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说明书) 式、融媒体式等新型教材,推进数 字教材建设,教材内容符合国家专 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规范)要 求,体现课程思政和产业变化。


52.成立校企混编教材开发团队。

53.校企联合创作编写教学材料,创新开发活页式、

工作手册(说明书)式、融媒体式等新型教材,推进 数字教材建设。

54.教材内容符合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规 范)要求,体现课程思政和产业变化。

55.严格落实“凡编必审”要求。



1.校企混编教材开发团队名单

2.活页式、工作手册(说明书)式、融媒体式、

数字教材等新型教材分类明细表

3.各类教材样本、数字教材平台链接 4.教材编写审批过程资料




















4. 师资






4.1 师德 师风

20.践行教育家精神,落实《中共中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 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建设的意见》《关于健全新时代师 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涵养高尚师 德师风,健全师德教育、典型引领、 教师准入、日常监管、考核评价、 监督指导、举报核处、责任追究、 权益保障、责任落实等 10 项机制, 对师德违规“零容忍”。





56.制定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教师行为负面 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57.将师德师风作为岗位评聘、业绩考核、评优评先 的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1.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制度

2.师德师风培训、考核、奖惩等相关资料 3.师德师风档案

4.岗位评聘、业绩考核、评优评先实施资料


4.2

思政课

教师与

辅导员

队伍

21.专职思政课教师与全日制在校 生比例不低于 1:3506 ,专职辅导员 岗位与全日制在校生比例不低于 1:2007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 全日制在校生比例不低于 1:4000 且至少配备 2 8;思政课教师与辅 导员深入参与“一站式”学生社区 建设与运行。


58.专职思政教师与全日制在校生比例不低于 1:350 59.专职辅导员与全日制在校生比例不低于 1:200

60.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与全日制在校生比例不低 1:4000,且至少配备 2 名。

61.建立了“一站式”学生社区,思政教师与辅导员 深入参与“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与运行。


1.教师花名册(明确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岗位信息)

2.专职思政教师课表

3.专职辅导员工作资料

4.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工作资料

5.“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方案及相关资料




4.3 数量 结构


22.符合《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 测指标》要求;师生比不低于 1:189 “双师型”教师数量占专业课教师 总数的比例达到 50%10 以上,来自 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专兼 职教师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30%11 有校企混编“双师”结构教师团队。


62.生师比符合《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 要求。

63.“双师型”专业课专任教师数量占专业课专任教 师的比例达 50%以上。

64.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专兼职教师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 30%

65.建有校企混编“双师”结构教师团队。



1.教师花名册(同 4.2)及在校生专业班级人数统 计表

2. “双师型”教师花名册及认定文件 3.兼职教师花名册及其聘用协议

4.校企混编“双师”结构教学团队相关资料












4.4 职业 能力

23.专业带头人定期到企业工作、挂  职锻炼或开展项目合作;专业课教 师每年至少累计 1 个月 12 在企业实 践或实训基地实训;主要专业(群) 新进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 师)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应工作  经历或者实践经验,达到相应的技 术技能水平。

66.完善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67.专业带头人定期到企业工作、挂职锻炼,或每年 与企业开展项目合作 1 个以上。

68.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 1 个月或 5 年累计 6 月在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

69.主要专业(群)新进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 教师)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应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 验。

70.教师开展科研、成果推广和技术等社会服务有成 效。


1.教师企业实践相关制度

2.专业带头人到企业工作、挂职锻炼或项目合作 的相关资料

3.专业课教师在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的相关 资料

4.主要专业(群)新进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 教师)相应工作经历与实践经验的相关资料

5.科研、技术服务等成果


24.细化教师专业核心能力点,针对 性提升教师能力;专任教师数字素 养适应教师专业发展数字化要求。

71.制定教师核心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教师 专业核心能力点,针对性提升教师能力。

72.支持教师参加各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73.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学竞赛。

74.专任教师数字素养适应数字教学要求。

1.教师核心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2.教师近 3 年年度专业核心能力培养计划及相关 资料

3.教师参加各级素质提升计划相关资料 4. 3 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及获奖纪录

5.教师运用数字技术开展教学活动相关资料






5.

实训 实习






5.1 实训 条件


25.校内实训设备、实训工位满足实 践教学要求,实训经费有保障;主 要专业(群)建有基于企业真实生 产环境和标准的实训基地;设施设 备管理规范,利用率高。

75.校内实训设备、实训工位满足实践教学要求,实 训经费有保障。

76.主要专业(群) 建设基于真实生产环境和标准的 校内实训基地或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77.校内实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健全,设施设备利用 率高。

78.主要专业(群) 校企联合开发典型生产性实训项 目。


1.学校实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2.校内实习实训场所及主要设备统计表 3. 3 年校内实习实训经费支出一览表 4.实训室设备运行记录资料(备查)

5.基于真实生产环境和标准的校内实训基地资料 6.校企联合开发典型生产性实训项目资料

26.建有相对稳定、满足教学需求的 校外实训基地且有效使用,能够体 现企业真实生产场景,建立动态更 新机制。


79.各专业均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运行有效。 80.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健全,实施动态更新。


1.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2.校外实训基地清单、合作协议及使用情况等资







5.2 岗位 实习

27.实习岗位、实习内容符合职业能 力培养要求,将劳动教育、社会实 践纳入实习内容。


81.实习岗位、实习内容符合职业能力培养要求。 82.劳动教育、社会实践纳入实习内容。

1.学生近 3 年实习工作方案、分专业实习岗位一 览表

2.实习记录(日志)、实习单位鉴定、实习总结报 告等实习过程记录和实习成果资料


28.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 理规定》,依法依规保障学生权益。

83.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习制 度完善。

84.依法保障学生权益。

1.学校实习管理制度 2.实习责任险清单

3.实习协议

5.3 安全 教育

29.开展学生安全知识、劳动保护、 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和安全素养;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运行和管理规范。

85.实训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运行和管理规范。 86.按规定开展学生安全知识、劳动保护、劳动纪律 教育。

1.实训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2. 3 年实训实习安全管理资料

3. 3 年开展学生安全知识、劳动保护、劳动纪 律教育资料


注:

1.依据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校学习年限确定。

2.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 50%以上;学生 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 6 个月。

3.数据来源: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

4.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不低于 25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 时的 1/4

5.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高职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当不少于 10%

6.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 1:350 的比例核 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

7.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六条:高等学校应当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 1:200 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 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


8.教育部等 16 部委《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第十四条:高校按师生比例不低于 1:4000 配备专职心 理健康教育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 2 名。

9.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中关于高职(专科) 生师比“合格”标准的规定。

10.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指标:“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 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其中, “双师型”教师为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 号)认定要求的教师。

11.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 30%

12.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第十二条: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 100 “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 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 1 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 5 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