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leyu乐鱼官方网站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经干院院字〔2019〕30号
关于印发《leyu乐鱼官方网站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要求,2019年起,受聘、就职于教师、教辅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受聘、就职于行政岗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以及劳务派遣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并建立个人师德档案。从2020年起,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均需提交师德档案。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学院起草了《leyu乐鱼官方网站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实施方案》,经2019年9月19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9年9月25日
leyu乐鱼官方网站 2019年9月25日印发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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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要求,就学院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强国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努力构建学院“三全育人”工作体系,提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水平。着力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认真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培育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适应学院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工作目标
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推动学院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2019年起,对学院受聘、就职于教师、教辅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受聘、就职于行政岗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含外聘教师、劳务派遣人员)建立师德承诺书和个人师德档案,实行诚信承诺,强化师德考评,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监察监督。
三、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各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组,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协调教务处、学生处、经理学院,按要求、按步骤,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建立工作。教务处负责指导、督促各教学系(部)完成专、兼职教师的师德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师德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经理学院负责干部培训教师和学员管理工作人员的师德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认真领会精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各有关部门、教学系(部)组织专兼职教师和学生管理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刻领会新时代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引导专兼职教师和学生管理人员入脑入心,知敬畏、守底线,并正确理解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个人师德档案的目的。
认真组织开展师德承诺宣誓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坚定广大教师和学生管理人员的职业信念,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勇做新时代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二)严格对照《准则》,查摆检视自身不足
广大专兼职教师和学生管理人员,要充分利用建立师德承诺书和个人师德档案之机,在认真学习精神和文件的基础上,把自身师德建设作为自我完善的第一要求,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师德的养成,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照镜子”、“扫灰尘”,逐条认真检视不足,查摆存在的问题及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自觉崇德正心,清除思想邪气,进一步滋养浩然正气,远离浅薄俗气,守住尊严骨气,使理想更坚定、追求更高尚、情趣更健康,力求在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学识素养、仁爱之心方面有新认识、新突破。
要求:广大专兼职教师和学生管理人员在认真对标检视的基础上,填写个人师德总结和个人事项报告。
(三)规范考核程序,科学开展师德评价
各有关部门、教学系(部)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学院制定的《教师行为规范》、《关于加强学术道德规范的若干规定》等法规内容,采取教师民主评议和学生民主测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认真组织对专兼职教师和学生管理人员师德考核测评工作。结合专兼职教师和学生管理人员学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学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和学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在征求纪检办、教务处、科研处、质量处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报人事处。
考核结果在学院宣传栏、微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无疑义后,报领导组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师德档案。
要求: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及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严格标准,规范建立师德档案
教师师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和师德考核记录,每学年填报一次。
个人基本信息和师德承诺书由教师本人填写、签名。
师德考核记录中,学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学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学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由教师本人填写,教学系(部)或有关部门核实;师德考核结果建议由教学系(部)或有关部门提出,考核结果由学院师德档案建立领导组确定。
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后,由教师本人签名确认。
(五)认真做好师德档案管理工作
人事处设置专柜,安排专人妥善保管教师师德档案,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做好档案使用记录工作。
五、组织保障
学院人事处安排专人负责师德档案建立工作,确保应建必建、不漏一人。
各有关部门、教学系(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各环节工作。
对把关不严、落实不力的教学系(部)、有关部门将进行问责,追查班子主体责任和党政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项,纳入单位(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对拒绝填报或未按规定如实填报有关内容的教师和学生管理人员,取消其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
六、师德考核结果和师德档案的使用
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学院年度全员考核和绩效挂钩。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5年内禁止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
从2020年起,我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均需提交师德档案。
从2020年起,学院将把教师师德考查考核工作纳入教师招聘、人才引进、教师评聘、编外人员使用等各项工作中。
七、两点说明
1.2018-2019学年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建立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2.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附件
《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
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
( — 学年度)
学 校:
所在院系(部门):
姓 名:
现技术(行政)职务:
填表时间:
山西省教育厅 监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教师使用。凡公办和民办学校(单位)受聘、就职于教师、教辅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受聘、就职于行政岗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均须填写。学校(单位)临时聘用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须填写。
2、本表一式一份,每学年填写一份,各学年末师德考核结束、学校师德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教师本人确认签名后由院系归档保存。教师申报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时,须提供本表。
3、本表共6页(含封面),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左竖裱糊(距左边缘不超过1厘米),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使用订书机活页装订的,在参加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过程中,相关内容不予认可。
4、本表各项内容应用钢笔、碳素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承诺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使自己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郑重承诺: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出现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不发生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不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本人如出现违反以上内容的情形,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时间: 年 月 日
师德考核记录
个人师德总结 | |||||
个人事 项报告 | 内容 | 情况 (填“是”或“否”) | 内容 | 情况 (填“是”或“否”) | |
是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出现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 是否出现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 | ||||
是否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 是否在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工作人员正常履职或恶意贬损、诬告他人 | ||||
是否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 是否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 ||||
是否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 是否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 ||||
是否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 是否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性骚扰行为 | ||||
是否违反学术规范,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 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 ||||
师德方面所获奖励(获奖时间、表彰单位、奖励名称及等级) | |||||
教师签名:
时间:
学年内被举报及违反师德情况(由院系填写时间、行为、处理情况。无此类情况的须填写“无”) | 院系(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师德考核等次建议 | 经核实,该教师个人填报事项属实。 建议该教师本学年个人师德考核等次为: |
不合格原因: | |
院系(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师德考核结果 | 经考核评议,确定该教师本学年个人师德考核等次为: 学校师德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教师 本人 确认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注:师德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学年内有违反师德行为的,无论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