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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经干院文明委[2015]4号关于调整充实创建文明和谐学院组织领导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30浏览量:

晋经干院文明委发【2015】4号

关于调整充实创建文明和谐学院组织领导机构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系(部)、各部门、各群团组织: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创建文明和谐学院组织领导机构予以调整充实,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主 任:王杰敏 丁怀民

副主任:史德源 王瑞芬 秦长江

成 员:游云旺 常 智 吕 明 高红雷 杨云章景滨杰 张志宇 孟秀梅 薛立斌 王欣涛 段志平 延方义 梁长生 师振华 郭常春 苏 妍 宋树昌 陈怀玉 杨有玉 张安民 赵亚丽

(二)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宣部。

主 任:常 智

副主任:游云旺 孟秀梅 薛立斌 张志宇 段志平 王欣涛 袁 捷 贾艳萍

成 员:吕无瑕 陈 波 王宇虹 薄春节 苏 蕾 雷 江 谢 伟 梁淑婷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