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经干院文明委[2015]4号关于调整充实创建文明和谐学院组织领导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30浏览量:
晋经干院文明委发【2015】4号
关于调整充实创建文明和谐学院组织领导机构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系(部)、各部门、各群团组织: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创建文明和谐学院组织领导机构予以调整充实,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主 任:王杰敏 丁怀民
副主任:史德源 王瑞芬 秦长江
成 员:游云旺 常 智 吕 明 高红雷 杨云章景滨杰 张志宇 孟秀梅 薛立斌 王欣涛 段志平 延方义 梁长生 师振华 郭常春 苏 妍 宋树昌 陈怀玉 杨有玉 张安民 赵亚丽
(二)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宣部。
主 任:常 智
副主任:游云旺 孟秀梅 薛立斌 张志宇 段志平 王欣涛 袁 捷 贾艳萍
成 员:吕无瑕 陈 波 王宇虹 薄春节 苏 蕾 雷 江 谢 伟 梁淑婷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