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经干院文明委[2014]2号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晋经干院文明委[20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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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为使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加有效地发挥领导全院文明和谐创建活动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leyu乐鱼官方网站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在leyu乐鱼官方网站党委指导下,具体负责学院文明和谐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
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学院文明和谐创建工作实行组织领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奖惩。
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文明和谐创建的方针、政策和部署;
2、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学院党委关于文明和谐创建的决议和交付的有关工作任务;
3、研究制定学院文明和谐创建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
4、切实加强对全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
5、主持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
6、听取或接受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日常工作汇报和情况报告;
7、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文明宿舍、文明教室、文明办公室、文明就餐窗口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明环境;围绕五四、国庆等重大节日,指导开展系列纪念、庆祝活动;指导开展经常性的文化、科技、艺术活动;
8、指导学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内人文景点和绿化景点的维护,做好学院的绿化、亮化工作和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文化与环境建设的督查力度。
二、学院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学院文明办),作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对学院党委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
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按照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部署,具体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学院文明和谐创建工作。
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是:
1、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并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
2、督促、检查并全面掌握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部署、具体措施的实施情况;
3、组织协调、指导学院各类精神文明的创建活动,营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氛围;
4、指导全院教职员工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道德实践活动,总结推广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宣传学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和警醒作用,引导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5、调查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建设性意见;
6、负责起草制定《学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和《学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表》,并按照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学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和《学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表》,对学院各部门、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日常管理和考核;
7、起草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文件,筹备会议,管理文书档案;
8、适时交流、通报工作情况;
9、针对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向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主任、副主任提出请示或报告;
10、完成学院领导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