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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7-02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印发〈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学院党委《关于在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为确保公开承诺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开承诺的基本要求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要把握以下要求:

1.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要着眼于基层组织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中央提出的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作出公开承诺。把公开承诺作为学院各级党组织、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体现。

2.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把做好公开承诺与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与学院评估整改后续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基层党组织的目标责任制工作和党员岗位职责要求结合起来,与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承诺要明确、具体、实在,既要防止过高过泛,不切实际,不可操作,搞形式主义;也要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

3.注重回应师生的关切和期盼。坚持以师生满意为根本标准,顺应师生的期盼,把师生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帮助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党员要根据自身的能力和特长,每年向师生承诺几件办得到的实事好事,帮助师生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4.注重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一般党员要结合本岗位职责,围绕如何把工作做得更好进行承诺,注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1.各党总支、党支部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一是针对学院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重点难点工作以及评估整改后续工作等提出承诺事项,如联系制定和贯彻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转型跨越发展,为建设高标准学院做贡献;联系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课程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等。二是针对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作出承诺事项,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等。三是为师生员工服务提出承诺事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2.党员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一是针对党员的义务要求,从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践行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等作出承诺。二是针对自身的本职工作,如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做出尽职尽责的承诺。三是针对学院和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急难险重的工作等做出带头、示范的承诺。四是针对党员作用发挥,坚持分类原则,按照教师党员、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党员等各类党员在“五个带头”方面作出承诺。五是针对党员作风建设要求,在服务群众,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遵守公民道德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公开承诺的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一般分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提诺。每年年初,各党总支、党支部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承诺事项。党员结合自己岗位职责和个人实际,提出承诺事项。

2.审诺。党委对各党总支承诺事项进行审核,各党总支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体现先进性,是否有利于工作、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广大师生意愿等,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3.示诺。承诺事项确定后,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通过会议、党务公开栏等形式把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向党员和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4.履诺。通过设置党员岗位牌、制定履诺进度表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党员在岗亮明身份活动,促进党员自觉履行诺言,自觉接受监督。

5.督诺。每季度,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对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作一次梳理总结,对党员履诺情况作一次点评,通过党组织分析点评、党员互相交流等方式,督促党组织和党员积极落实承诺事项,对不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把情况向党员群众进行通报。

6.评诺。每年,院党委对各党总支,各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党员就落实承诺情况作一次综合评议。评议方式包括自评、互评、组织考评、群众参评等,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履诺表现较差、群众反映较大的要提出批评教育,不能积极改进的要作组织处理。

四、公开承诺的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指导党组织、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要加强检查督促,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2.努力扩大公开承诺覆盖面。力争公开承诺工作在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和党员中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

3.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及时总结和上报开展公开承诺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发现和推广公开承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2010年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9月底前完成,今后公开承诺在每年年初进行。要认真填写好《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党员公开承诺书》(离退休党员免填)。组宣部将把践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党的工作责任考核、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于9月29日前将公开承诺书纸质和电子文档交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宣部),学院将通过校园网、宣传展板等形式将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公布。

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党组织名称

所辖部门

公开

承诺

事项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党组织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组织存一份,上一级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可采用网上公示)。

共产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务

入党时间

所在党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签名)

年 月 日

党支部

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可采用网上公示)。